【负责人解读】县残联主要负责人解读全椒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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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  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坚持惠 民便民,坚持政策衔接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帮扶残疾人社会福  利制度,增进残疾人福祉,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 发〔2022)6号)、《滁州市民政局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印发<滁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民办【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414日,征求了各乡镇以及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02255日经县民政、财政、残联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后审议通过,2022年56日正式印发。

     

    四、总体目标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全椒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市扩面救助对象为一户多残家庭中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残疾是指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一、二级残疾);父母离异或其他原因 导致随他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女年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一、二级且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全椒县户籍,持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

    六、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负责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 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并对补贴对象家庭困难等情况进行 审核,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县残联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严把残疾等级关,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县财政局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实行动态管理。 各镇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省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 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

    (三)强化监督问责。 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省市县将不定期对各镇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说明

    解读机关:全椒县残联

    解读人:全椒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金成松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50-518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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